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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生须知


新疆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网上打印出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错误,请及时与各地、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更正。准考证遗失,可再次登录系统打印。

  2.考试前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经监考人员核对证件后,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检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

  3.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相关参考资料进入考场。考生须将手机(设置为关闭状态)及其他电子设备等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存放物品处,除相关资料外。考生只准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尺子和非立体式不带汉字储存功能的电子计算器(免套)进入考场和座位。考试开始后不许相互借用资料、文具及其他物品。

  4.考生答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本上答题无效。

  5. 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卡面清洁,禁止折叠答题卡,禁止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发现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点等,可举手询问。

  6.考生须保持考场安静,不得相互交谈,禁止以任何方式获取他人答题内容。

  7.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生因个人原因坐错座位,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填涂错误等造成差错的,后果自负。

  10.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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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12:03【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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