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专家:社保由费改税降低征收成本
新浪财经讯 4月2日下午消息,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提出,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社保费改税有利于调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提高资金安全性。
费改税是符合中国国情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提出,完善社会保障筹资形式与提高统筹级次相配合,研究开征社会保障税。事实上,目前为止,我国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障,主要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形式进入社保基金,主要在省一级统筹。
“到底是‘税’好?还是‘费’好?国际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刘桓介绍说,在美国社会保险以税的形式征收,德国则以费得形式征收,各有利弊。
“但从中国17个省和两个单列市的实践来看,社保由‘费’转‘税’,是基于中国国情比较好的选择。” 刘桓介绍说,从征收效率、成本和资金安全性来看,费改税更优越。
税务局代收社保费已在17省市实践
据悉,在辽宁等17个省以及宁波和厦门两个市,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上缴财政,再由财政划拨给社保部门支付。
“这一实践已经维持八九年之久,已经形成成熟的模式。” 刘桓说。
按照2006年出台的《社保基金管理条例》,社保局和税务局都可以征收社会保险,但统一以“费”的形式征收。社保局征收的社会保险,由社保局征收和发放;而税务局征收的社会保险,上缴财政,由财政划拨社保局发放。
刘桓算了一笔账,社保部门征收费用需要单设人员、设施,加大了征收成本,税务系统则只需要基于原有的人力和设施,征收面更广;同时,从渠道来看,税务部门征收后上缴国库,资金的安全性更好。
社保税利于全国统筹
刘桓同时透露,早在十年前,就已经有呼吁将社保费改税,但由于2006年《社保基金管理条例》出台,规定社保局和税务局都可以征收社会保险,将这一呼吁搁置了近5年。
“现在重提,应该是实践的选择。”刘桓认为,由费改税,原本缴费比例仍可延续,对纳税人来说负担没有改变,所不同的是不同区域工资标准不同而已。好处是,社保基金可以全国统筹调拨,人口流动将更便利。
业内专家也认为,如果社保资金筹集由“费”变“税”,则意味着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来源扩大,资金支出要同步纳入财政支出范畴,并将打破各省的“各自为政”形成全国统筹。
财政部财科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认为十二五期内能够实现社保费改税,而刘桓则表示:“技术手段方面绝没有问题,今年实现都没有问题。”关于社保税的制度设计,赵全厚则建议,社保税可单独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社保预算,和财政经常性预算独立,避免和政府其他方面的支出混在一起,保障社保纳税人利益,避免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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