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发布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意见
昨日(28日),央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健全金融服务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改进对制造强国建设的金融支持和服务。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对制造强国建设的资金支持。
《意见》指出,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我国制造业仍存在大而不强,创新能力弱,关键核心技术与高端装备对外依存度高等问题。金融部门应聚焦制造业发展的难点痛点,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着力加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升级的中长期金融支持,积极拓宽技术密集型和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意见》指出,要积极发展和完善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发挥各类银行机构、集团财务公司、融资租赁机构的差异化优势,并通过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形成金融服务协同效应。
《意见》明确,要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对制造强国建设的资金支持。
一是要充分发挥股权融资作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成熟制造业企业在主板市场上市融资,促进重点领域制造业企业做优做强。加快推进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充实中长期资本实力。在上市融资企业储备库里,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制造业企业重点扶持。支持制造业企业在境外上市融资,提升中国制造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实现行业整合和布局调整优化,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
二是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创业投资发展,有效弥补创新型、成长型制造业企业的融资缺口。发挥先进制造业产业投资基金、国家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作用,鼓励建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各类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基金。
三是支持制造业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定向工具等直接融资工具。设计开发符合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特点的创新债券品种。
四是支持制造业领域资产证券化。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稳妥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主动化解制造业过剩产能领域信贷风险。
在目前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模式下,如何提升银行信贷对制造业的支持至关重要。《意见》要求,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重大项目、重大技术推广和重大装备应用的融资支持;全国性商业银行要积极发挥网络渠道、业务功能协同等优势,为制造业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注重发挥管理半径短、经营机制灵活等优势,立足当地,服务中小,积极开发针对中小型制造业企业的特色化、专业化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探索建立先进制造业融资事业部制,加强对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重点行业的专业化支持。
相关法规:关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