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IPO过会或被否决 理由都应公开
证监会主席尚福林5月4日出席了第十二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成立大会,并向新一届发审委委员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牢固树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念,始终如一地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发行审核工作的重要位置,客观、公正地出具发行审核意见;第二,要加强学习,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审核水准;第三,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立足个人长远职业发展,认真严肃地做好发行审核工作。
最近一个时期,A股市场上新股丑闻频出,因此,尚福林对新一届发审委委员提出上述三点要求是非常必要的。
至于如何将这些要求落到实处,并切实贯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精神?笔者以为,要增加发审委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各界对发审委工作的监督,显然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让发审委委员们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时刻保持职业的敏感性,自觉维护发审委的良好形象,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要增加发审委工作的透明度,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当然可以有不同的办法。而以笔者之见,应将IPO过会或被否决的理由进行公开。在每一次发审工作会议之后发布审核结果公告时,将上会公司过会或被否决的理由予以公布,同时公布发审委员们的表决情况,这是一个既不妨碍发审委正常工作,又可以增加发审委工作透明度,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好办法。
首先,对发审委员的表决情况进行公开,委员们的表现也就公开在了社会公众的面前。尤其是那些被否决公司,以及上市后暴露出问题的公司,那些投赞成票的委员们的表现就很容易受到监督,由此督促委员们必须客观、公正地出具审核意见。
其次是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有利于防范新股的投资风险。现在,一家企业IPO被否决了,公众不知道原因在哪里;而同样一家企业,更换了保荐人之后,IPO又过会了,公众也是一头雾水;至于那些过会公司,过会的理由是什么,投资者同样一无所知;至于有没有委员提出不同意见,投资者更是无从知晓。如果这些情况能够公开,投资者也就一清二楚了。对于那些存在不同意见的过会公司,投资者或许能从委员们的不同意见中,读懂该公司股票的投资风险所在。
其三,也有利于被否决公司下一步整改,投资者也可以加强对这类公司进行监督。如果有的公司只是因为更换保荐人就上会成功,保荐机构有没有问题,就更需要社会公众的监督了。至于那些准备上会的公司,也可以对照上会公司过会或者被否决的原因来查找不足,少走弯路,从而提高整个发审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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