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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税对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三级管理”


  天津地税把重点税源分为市局级、区县局级两个层级,两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原则上应达到本单位税收收入80%以上,市局、各区县局按照税收总量、投资规模、社会影响等标准于每年年初逐级确定重点税源企业名单,实行列名管理。市局级重点税源企业包括:列入总局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的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税款总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或单一税种达到市局税源监控标准的企业;总局级、市局级定点联系企业在津成员单位,以及根据税源管理需要纳入重点监控管理的其他企业。区县局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本级重点税源企业。市局负责确定本级重点税源企业名单并下发各区县局确认,区县局确定本级重点税源企业后报市局备案。重点税源企业名单于每年1月底前确定,并录入税收管理平台。

  天津地税重点税源企业实行市局、区县局和税务所三级税务机构分级管理。市局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全市重点税源管理工作,对市局级重点税源企业进行分析监控,分析研究重点税源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预警指标体系和税收风险特征库,完成向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税务检查等部门的相关任务推送。区县局负责落实市局部署的税源管理工作,制定本地区税源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纳入区县局级重点税源企业进行综合分析、排查管控,完成相关任务推送、风险应对和组织协调等工作。税源管理所负责落实上级组织推送的各项任务,完成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工作。税源管理所内设重点税源管理岗,以专人负责为主,以团队管理为补充,完成重点税源企业日常涉税事项管理及专业化管理工作。

  天津地税在完善重点税源企业日常管理的同时,增加了重点税源风险监控内容。强调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税收征管系统受理的企业申报信息、外部获取信息、上级税务机关推送和按管理规定需求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归纳和管理。按月、季、年度整理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编制、发布重点税源监控分析报表,供查询和分析使用。建立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风险特征库,对重点税源企业税款申报和入库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排序,按不同等级及时推送至相关部门进一步分析、调查和应对。建立重点税源企业分立、合并、解散、撤销、破产,处分不动产等重大事项逐级报告制度,逐级管控征管风险。

  天津地税在做好重点税源企业日常服务基础上,强化事前提醒、事先裁定、快速响应等个性化服务措施。事前提醒是在日常管理中,通过涉税信息稽核比对,及时发现涉税风险事项,并在事前予以提示。事先裁定是征纳双方为共同防控税收风险,税务机关就纳税人申请的关于未来可预期的特定事项应如何适用税法提出税务管理建议。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是为重点税源企业开辟纳税服务绿色通道,实行申请事项项目负责制,重点税源管理岗负责跟踪申请事项办理情况,保证各类涉税事项办理渠道畅通、服务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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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25:37【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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