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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2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内人发[2005]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发【2009】83号)文件精神,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工作人员考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招聘公告:2012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39家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4名在编工作人员。详见《2012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赤峰学院、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方案另行发布。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计划职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非成人教育在读研究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2年7月16日9:00时一7月25日17:00时。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4、报考赤峰市药品检验所的考生,在笔试前先进行专业测试(具体见计划职位表),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进行专业测试的考生不再进行面试。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7月16日至7月27日在网上进行。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应聘资格的初审,并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说明理由。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3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应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5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除不可抗拒原因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交费时间为2012年7月17日9:00至7月29日17:00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应聘人员务于2012年8月3日9:00至8月10日17:00时,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l:3。特殊岗位或急需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也可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笔试成绩确定能否进入面试。

  3、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共一张试卷,满分100分。报考蒙授生招聘岗位的应聘者,须用蒙文作答。

  4、笔试时间

  2012年8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时

  5、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毕业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笔试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2)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 “社区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 “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特岗教师”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5分。

  (3)同时具备以上两个加分条件的应聘者,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7分。

  (4)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应聘者,务于2012年8月3日前携身份证、各类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赤峰市新城区市党政综合办公楼D座529室)进行确认,逾期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7、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公布笔试成绩  8月15日9:00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9、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面试

  1、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的确定

  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范围人员(低于1:3比例的应聘者视其笔试成绩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资格人员范围。

  2、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范围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

  因笔试与面试时间相距很近,特提醒考生在参加笔试时就带全上述材料。

  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对该岗位的面试考生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3、面试方法及面试成绩的计算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时间为2012年8月18 —20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2012年8月15日9:00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2)报考蒙授生招聘岗位的应聘者,面试须用蒙语作答。

  (3)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三)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果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六、研究生岗位的报考聘用

  1、报考研究生岗位的考生报名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缴费方式与本专科生一致。

  2、报考研究生岗位的应聘者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其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具体条件见《2012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研究生计划)》(后附)。

  3、符合研究生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4、报考研究生岗位的应聘者其面试成绩即是总成绩,不享受专本科生加分政策。

  5、面试时间初步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应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考核

  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派员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岗前培训与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本方案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 0476-8330744;0476—8332636

  政策咨询电话:0476-8331740

  附件:

  2012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本、专科生计划)

  2012年赤峰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研究生计划)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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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16 10:02:29【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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