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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各中、省直及市属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黑财会〔2014〕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名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111号)中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条件。

(五)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考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归属相应财政部门管辖,已完成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且报名时所在单位必须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相一致。

二、考试报名

1、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至24日(星期六和星期日正常报名)。2013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4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3年度考试的档案号。

根据国家要求,今年报名只进行一次,不再进行补报名。

三、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

2014年4月14日至25日(19、20日不办公)。

(二)确认地点: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庆市财政局窗口。

各县的考生可先到所属县财政局进行初审。

四、确认时携带的材料

(一)初级会计资格和中级会计资格考生确认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初级会计资格应为D级以上,报考中级会计资格应为C级以上)原件。

4、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5、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6、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生确认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3、会计师资格证书。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5、B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学历(或学位)证书。

7、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以上2-6项需同时提供A4纸复印件,并粘贴到报名信息表背面。

五、报名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于4月29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上网交报名费和考务费,考生取得报名回执表并经过本人确认签字,报名全部过程结束。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日期:全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9月20-24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

(二)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会计资格证书。

2、中级会计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会计资格证书。

3、高级会计资格:《高级会计实务》。取得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在省内当年有效。

(三)考试时间: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日期和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会计资格 中级会计资格 高级会计资格 
9月20-24日
(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0月25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10月26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四)考试方式

初级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实行纸笔考试。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不能同时报考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

七、准考证打印

(一)初级资格准考证:2014年9月1日-12日打印

(二)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准考证:2014年10月1日-17日打印

八、证书发放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6282187,dq.)发放。

九、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2012〕209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11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报名费:每人次15元。

(二)考务费:

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41元、初级会计实务41元。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36元、经济法41元、中级会计实务41元。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45元。

十、考试用书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试办公室新修订的考试大纲。网上报名时自愿征订,确认后交费即可。

附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大庆市财政局

201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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