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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相关法律》行政职权的内容


  (二)行政职权的内容

  1.行政立法权: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才拥有行政立法权。 

    例题: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及其部委、直属机构

  C.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E.省辖市的人民政府

  答案:BC

  解析: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才拥有立法权。

  2.行政决策权

  3.行政决定权:行政确认权、行政奖励权、行政处分权、行政物质帮助权、行政指导权等。

  4.行政许可权

  5.行政命令权

  6.行政执行权

  7.行政监督检查权

  8.行政强制权

  9.行政处罚权

  10.行政司法权。

  例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 )。

  A.行政立法权

  B.行政决策权

  C.行政优益权

  D.行政许可权

  答案:C

  解析:行政职权的优益性,包括职务上的优先权和物质上的受益权,是行政职权的特征,并非行政职权的内容。
更新时间2022-03-13 11:01:07【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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