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税法: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讲解(2)
(七)服务业
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自2002年1月1日起,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收入不征收营业税。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规定征收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无船承运业务应胺“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项目征收营业税。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对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应按“服务业”税目全额征收营业税,同时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中计征企业所得税;缴纳港口设施保安费的外贸进出口货物(含集装箱)的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或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等单位不得在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作税前扣除。
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应按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八)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出租电影拷贝、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
自2003年1月1日起,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九)销售不动产
自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二、税率
娱乐业执行5%-20%的幅度税率,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税法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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