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某市的内资房地产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2013年发生以下业务:
(1)有偿受让市内一块15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4500万元,公司将其中60%建造高级公寓出售,另40%准备开发写字楼。
(2)进行l5万平方米土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共耗资1600万元。其资金来源系向银行借款,向银行支付借款利息80万元。
(3)高级公寓开发成本为:建安工程费3000万元、基础设施费8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费50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380万元。
(4)发生与开发高级公寓有关的期间费用为:管理费用12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350万元,业务宣传费30万元);财务费用500万元。
(5)建造同类型高级公寓3栋,其中:1号楼总销售面积2万平方米,平均售价3200元/平方米;2号楼总销售面积1万平方米,平均售价3000元/平方米;3号楼总销售面积0.5万平方米,全部无偿赠送给相关协作单位。高级公寓均在当年售完,并于12月底交付业主使用。
(6)与转让房地产项目有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假定为8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有关纳税事项,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收入合计;
(2)计算企业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合计; |
(3)计算企业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合计; |
(4)计算企业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合计; |
(5)计算企业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合计; |
(6)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 |
(7)计算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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