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考试报考条件
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供重大作用。
3月10日至31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的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系统开通。
1、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2、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报考人员应根据各省(区、市)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现场缴费→报名成功。
需要提醒报考人员的是,报名确认及交费是网上报名不可缺少的环节。未在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8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实行无纸化考试改革
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达到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在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本地区、本部门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备案。
10月19日前,完成评卷质量抽查验收工作,下发并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19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并通过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合组成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可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全面采用高清视频课件